“单位不景气放假在家10多年了,即将退休被告知要补缴失业保险,这让人想不通。”这是市民乔女士日前向本报反映的事。
据乔女士讲,从1996年开始,因单位不景气她就一直“放假”在家,每月只领取很低的工资。她今年满50周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时,告知因欠从2001年至今的失业保险费共计1400余元,不能办理退休。“我的收入很低,又患多种疾病,前段时间刚补缴了医疗保险,实在付不起这1400元。我之所以在家放假,是单位经营的问题,每月发的钱勉强够维持基本生活,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来交保险。现在要个人来承担,我想不通。”
就此,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失业保险作为强制缴纳的险种之一,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必须缴纳。失业保险管理部门不能一一对欠缴人追讨保费,只能在欠缴人退休时要求其补缴。乔女士的情况显然也在此行列当中,所以应尽快交齐欠款,以免耽误退休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