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强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全省所有社会组织从今年起将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每个组织的社会信用代码将成为该组织的唯一识别“身份证”。
据了解,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计18位,含有社会组织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场所等相关信息。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以及省民政局有关通知精神,从去年12月份到现在,我市市县两级900家存量社会组织已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从今年1月1日起,市、县(区)民政部门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制发新证。对存量社会组织在办理变更和换证业务时,也将同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社会组织的数字“身份证”,它是由原来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据悉,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是实现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字化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