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2岁的市民李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近日他去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时被告知要补缴一定的保险费。“我听说满60岁就可以免费领取基本保险金,补缴保险费是怎么回事?”李先生说。就此,记者咨询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2年7月1日以前)已满60周岁的市民,按规定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其余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待符合领取条件的下个月起开始领取。
李先生讲,他没有固定工作,此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最近听说像他这样的居民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且满60周岁可以免费领取每月80多元的养老金。但在办理参保手续过程中,城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却告诉李先生,根据他的情况需要补缴一定的养老保险费,才能正常享受养老金待遇,这让李先生十分不解。
就此事,记者昨日咨询了城区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据介绍,根据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城居保的人员按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城居保制度实施时(2012年7月1日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如果是在这个时间段之后达到60周岁的,就不再享受免费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因此,李先生就需要经工作人员核算后补缴至满60岁的保险费,然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