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1-7-1 14:54:42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按照《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今年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录用数量
1、考录范围。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全省统一选聘的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
2、录用数量。全市拟录用54名乡镇公务员和25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9名。
3、本次考录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村(居)委会主任必须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任职。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必须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任职。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此次考录工作的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公告由市委组织部通过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推荐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7月5日——7日(上午8:00—下午18:00),报考人员可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报名。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城 区2188878 郊 区2188932
长治县8089020 潞城市6779032
屯留县7528919 长子县8331113
壶关县8778319 平顺县8923104
黎城县6563900 襄垣县7229711
武乡县6382439 沁 县7022670
沁源县7833666 高新区2036968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报志愿,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公务员或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照片5张;大学生村干部须同时提供乡、村两级党组织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市范围内有考录名额的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公务员或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长治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长治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可从“中国长治政府网WWW.changzhi.gov.cn)和长治党建网(WWW.czdj.changzhi.gov.cn)下载打印。
(6)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统一发放《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造假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四)考试。本次考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以及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报考人数与考录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考,定于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在长治市市区进行。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 申论。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考录职位数2: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考录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市委组织部组织入闱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空缺职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由市考录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考录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初任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本《公告》由市考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考录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5—2192301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电话:0355—2112075 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