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按照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及全国和全省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精神,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原则;
4、注重实绩原则;
5、依法办事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录名额
全市考录名额共计23名,其中乡镇公务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 6月30 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 6月30 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市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 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市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 7月5日— 9日。
(二)报名地点:在全市6个县(市、区)各设一个报名点。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城区:城区政府办公楼217号 联系电话:2022943
泽州:县委县政府办公楼425号 联系电话:3031521
高平:市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5223711
阳城:县人才市场(县经信局二楼) 联系电话:42256404239351
陵川:县总工会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6202566
沁水:县人才交流中心(政务大厦二楼东大厅) 联系电话: 70218767025560
(三)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前,本人先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并开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有其符合报名条件、无不能报考情形、同意报考等内容。同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任职文件等材料,然后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任职文件等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5张。在报名点领取《晋城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晋城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6K,一式两份),并如实、认真、规范填写。
(四)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在本人现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报名。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不可兼报,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考录资格,并追究相关资格审查责任人的责任。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1年 7月27日— 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比例一般要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综合知识和申论两门(每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笔试定于2011年7月30日进行。
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申论。
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入场,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笔试、面试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统一组织。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考核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职位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录用和待遇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由市招考领导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由市招考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资格。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