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1-7-1 14:38:40
中共大同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同意,决定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职位及数量
1、考录范围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在大同市矿区、南郊区、左云县、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等9个县(区)进行。全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均可报考本市考录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公务员。
2、录用职位及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规定和要求,我市拟录用31名乡镇(街道)公务员,各乡镇(街道)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大同市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考简章》。
如农村或社区干部报考人数与职位数未达5:1,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1、本市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
(1)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时间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社区)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市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经组织考核合格的。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在机关、事业及其他单位有正式工作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