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1-7-1 14:15:09
晋中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和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决定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聘)范围和录(聘)用数量
1、考录(聘)范围。考录(聘)工作在我市11个县(区、市)和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允许报考本人所在县(区、市)和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不可报考其他县(区、市)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录(聘)用数量。全市录用61名乡镇公务员,聘用4名县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5名。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