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于8月15日起率先对首批确定的10个住宅小区办理产权证,市民们纷纷为此举叫好。针对一些市民关心的房改房如何办理产权证,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细说端详。
从今年起,本市力争在3年内基本解决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首批明珠花园等10个小区将从8月15日起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房屋的性质有所有同,一些市民纷纷咨询房改房如何办理产权证,记者为此采访了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他就房改房换证办理登记需提交资料做了说明(如下)。
房改房换证办理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公有住房出售登记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房改产权转移备案登记卡原件(产权中心领取)
3.房改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平面图2份
5.单位产权:
a.房改单位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需开具未办产权证明。(证明格式咨询产权中心)
b.单位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单位产权证及图纸原件,注销表盖章(注销表产权中心领取)
6.其他相关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登记需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原件。
特殊情况则分别办理如下:
未婚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本人到场办理。
丧偶需提交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本人到场办理(如涉及继承,需提供继承公证书原件)。
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本人到场办理(如涉及离婚财产分割,需二人共同到场办理登记)。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登记受理时依登记情况另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