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和《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现就阳高县2016年公开招聘一中、职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全额在编教师18名,其中,一中10名,职中8名。各学科、专业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户籍所在地、性别、婚否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承担学校的教学工作。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本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所提到的“专业”均以《研究生岗位报考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1、应、往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应、往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的,其本科学历必须为师范类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3、2016年研究生毕业的毕业证书须在2016年8月20日前取得。未颁发证书的,须由学校出具本年度研究生毕业的资格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中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大学生、在读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考者于2016年8月10日至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阳高县劳动保障大楼一层政务审批大厅(汽车站东50米)进行资格审查。(星期六、日不休息)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阳高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
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2:1,若报名人数不达比例,则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录用,面试总分为100分。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的,此招聘指标纳入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其中:相同的学科岗位,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属于单学科岗位的,报名时间顺延两天。
4、面试程序:(1)面试期间全部进行封闭管理,应聘人员随机抽取备讲课序号,按序号进行备课与讲课。(2)备课时间每人30分钟,讲课时间每人15分钟。(3)备讲课内容为现行高中一年级教材。(4)评委现场听课并现场评分。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进入考核考察环节,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所在学校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提供校内食宿条件。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定级手续,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阳高一中、职中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
十、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高县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2-6653316 (阳高县人社局)
0352-6623321 (阳高县科教局)
监督电话:6625164 (阳高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