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临床护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经我院院务会研究决定,拟招聘2016年聘用制护理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护理专业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本单位来。
二、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五)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条件及招聘人数
1、学历
(1)护理学专业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2)护理学专业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三年以上的临床护理工作经历。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招聘人数30名。
4、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报考,2016年预入学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6年8月15日-18日,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2016年应届生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已毕业的学生未就业者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已就业者需由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临床护理工作满三年的证明。到医院办公楼四层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及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及操作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及操作考试 面试及操作考试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及操作考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及操作考试,面试及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存档备查。
成绩合成 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
(1)护理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及操作成绩×40%;
(2)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待遇
被录用的聘用制护理人员按照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执行。
附: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护理专业招聘考试报名表
联系人:赵航 联系电话:0351-4639088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审查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办公楼四层人事处,工作场所,禁止喧哗,请各位考生排队确认。
2.资格审查工作于2016年8月15日至8月18日进行,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其他时间考生自觉离场,节假日正常休息。
3.报名时需携带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将个人信息填好后,原件查验,交复印件。
(3)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在三级甲等医院三年以上的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