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本市第二批10个住宅小区17日开始办理房产证。19日,针对一些居民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对七层和负一层住宅作出权威解释说明。
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第二批开始永安里小区、同馨小区(负一层、七层)、华祥里小区(4号楼的3、4单元和5号楼的1、2单元)、迎宾园小区(七层)、东风园小区、梅园小区(七层)、运新苑小区(七层)、广森园小区(七层)、齿欣花园小区(七层)、云新小区。但在办理过程中,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发现,一些居民竟来为不具备居住功能、购房合同上未标注“住宅”的、单独作为地下室使用和购房时开发商赠送的七层等房屋办理产权登记,但这均不在办理范围内。
针对这一情形,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小区居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买六层送七层”时购房合同中一般只标注了六层的房屋面积,而未将七层面积计入其中,而且七层并没有发生实际的交易行为,故此类七层不能单独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上述办理产权证的小区中所指的“负一层”是指具备居住功能(即购房时的房屋平面图上有卫生间、厨房、起居室等设施)的地下一层,如果是作为单独地下室则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希望广大居民周知,依规办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