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2017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已全面启动,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至150元,筹资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开始在我市部分农业县区试点起步,2007年实现9个农业县区全覆盖,由于新农合制度本身的优越性和实惠性,以及我市补偿程序的方便快捷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广大农民的就医意识逐步增强,缴费的积极性逐年提高,新农合参合人数从2003年的21.67万人提高到了2016年的142.31万人。
据了解,2017年我市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在筹资过程中,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的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但不得重复参合(保)。对于外出务工人员,亲友或邻居可以代他们办理参合手续,避免超过办理时限。若筹资工作结束,缴费手续将无法补办。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请尽快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到所在村卫生室等指定地点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