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了解到我省已经上调失业保险金,但不知我市失业保险金是否也有调整?调整后是多少?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由原来的930元调整为113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本月执行,并补发10月、11月的失业保险金差额。
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领取3个月,最长可领取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