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建设及道路交通网,市政府决定2017年新建云中西一路等六条道路项目。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现将上述项目用地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征收范围: 1.云中西一路,清远西街北路至清远西街,全长0.356公里,红线宽度20米; 2.武定北路南延,平城街中段至操场城街,全长0.24公里,红线宽度50米; 3.梅园路,育才街二期至云中路,全长0.49公里,红线宽度12米; 4.同泉里南侧廉租房配套道路,前进街至西环安置区北侧配套道路,全长0.62公里,红线宽度15米; 5.西环安置区北侧配套道路,规划路至同泉路南侧廉租房配套道路,全长0.2公里,红线宽度24米; 6.十四校御河九号分校北路,御河西路至滨河路,全长0.46公里,红线宽度20米; 二、征收(拆迁)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拆迁)工作。通信、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国有土地无偿收回。 五、上述范围内集体土地以及地面建筑物按政府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17年2月25日前到所在城区政府现场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所属单位、个人于2017年3月25日前搬迁、拆除。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