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休完产假请年假被单位拒绝,单位这样做符合相关规定吗?近日,市民林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询问此问题。
林女士讲,她供职于市内一家建筑企业,13日休完产假刚上班不到一周,雇来照顾孩子的保姆因家中有事请假一周,她丈夫在外地工作,不得已向单位提出休年假,但单位拒绝了她的申请,理由是当年休完产假后不能再休年休假。她想知道这符合相关规定吗?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并不在以上情形之列,产假是针对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而年休假是针对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所以可以在休产假之后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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