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他在一家企业工作了3年多,前段时间想找个收入更好的工作便主动辞职,现在尚未找到新工作,不知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此,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除名、辞退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而导致本人辞职的;在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均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张先生因主动辞职且尚未重新就业而导致的失业是一种自愿性失业,不符合规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原则,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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