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给15位讨要工资的农民工申请人发放了讨回的174652元血汗钱。
据了解,2015年6月到2015年12月,被执行人贾某承包了大同市博纳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来自陕西、河北、山西太原和我市天镇县、城区的15位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在打工的半年时间里,被执行人贾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给这些农民工的家庭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讨回辛苦半年赚来的工资,这些农民工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将此事诉诸法律。大同县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在依法作出了对贾某相应的制裁后,贾某家属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将174652元现金通过法院发放到15位农民工手中。陕西农民工白世民今年39岁,拿到法官发放的工资后,感激之情意于言表:
“我非常高兴,太激动了,没想到大同县人民法院给我要回工资了,我上有老,下有小,全家6口人都指望我这点工资,非常感谢大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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