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社函〔2017〕118号
关于办理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办理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6月9日。
二、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办理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打印的表格、身份证原件、考试成绩单、照片(近期免冠小1、2寸同底板照片各一张)统一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单位汇总后,统一到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
三、填表说明
1.下载《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录入相关信息(附后);
2.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A4纸打印《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并贴好1寸照片;
3.《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录入要求:
(1)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2)“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3)“报考专业”:填写报名考试的专业,如药学、护理学、内科学、病理学技术......
(4)“级别”:填写报名考试的级别,如: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5)“类别”:填写“卫生技术”;
(6)“取得资格名称”:按照报考专业
A、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填写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
B、药学:填写药士、药师或主管药师
C、护理学:填写护士、护师或主管护师
D、其他卫生技术:填写全部考试科目通过、最后一科的考试时间(只写到月)
(7)证书号码:一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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